|

唐山市通报滦南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

来源: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网站 发布时间:2018-09-22 09:51:44 阅读量:712

     滦南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曹艳忠公款旅游问题。2016年8月,曹艳忠应邀赴张家口市张北县草原天路景区游览,在单位报销住宿、公务用车加油和通行费用1800余元。2018年8月,曹艳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违纪资金已追缴。

分享到:

©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659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