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:2019-11-27 15:59:23 阅读量:1097
滦南县城管局收费一中队队长王建文、收费二中队队长张福忠贪污问题。经查,王建文、张福忠两人在收取垃圾处理费过程中,编造付款人或付款金额,侵吞垃圾处理费。其中王建文单独或合伙侵吞滦南县中医院等9家单位垃圾处理费54笔共计25万余元,王建文实得款17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;张福忠单独或合伙侵吞滦南县教育局等7家单位垃圾处理费23笔共计21万余元,张福忠实得款1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。2019年7月,滦南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建文、张福忠开除党籍处分,并移送司法机关。
分享到:
©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6599号-1